在 Jesner v. Arab Bank, PLC , 138 S. Ct. 1386 (2018) 案中,ATS 的文本、历史和目的,以及企业侵权责任的悠久而一贯的历史,确认可以根据 ATS 对企业提起违反国际法的侵权索赔。但它们仍然说明了法院对第二个问题的看法。至少,正如 Doori Song 之前在此处所表明的那样,法院并没 手机号码数据 有像在Jesner v. Arab Bank, PLC , 138 S. Ct. 1386 (2018)案中对外国公司那样,断然禁止对美国公司提起 ATS 诉讼。
雀巢与 ATS 诉讼的未来
在雀巢案中,最高法院再次缩小了 ATS 的管辖范围。在Sosa v. Alvarez-Machain , 542 US 692 (2004) 中,法院首次审查了 ATS 的范围,认为 ATS 是一项管辖权法规,除了涉及三项主要犯罪的索赔外, 三项犯罪在 18 世纪颁布时被普遍认为是违反国际法的:(1) 针对大使的犯罪,(2) 违反安全通行证,以及 (3) 海盗行为。法院只能在少数情况下行使司法自由裁量权,承认除这三项之外的新诉因。在Kiobel v. Royal Dutch Petroleum Co. , 569 US 108 (2013) 中,法院进一步缩小了 ATS 的范 马来西亚号码 围,认为除非 ATS 索赔充分“触及和涉及”美国领土,否则 ATS 不能在域外适用。法院在RJR Nabisco, Inc. v. European Cmty. , 136 S. Ct. 2090, 2101 (2016) 案中进一步讨论了 ATS 的 用问题,该案裁定 ATS 仅适用于被告与 ATS“焦点”相关的行为发生在美国的情况。
美国最高法院就 雀巢美国公司诉
Doe , __ S. Ct. __ (2021) 案作出判决,该案涉及六名被绑架并被迫在科特迪瓦可可农场工作的前童奴(“被告”)。雀巢美国公司和嘉吉公司(统称“申请人”)购买、加工和销售来自这些农场的可可,同时为 技术和财政资源,以换取权利。被告根据《外国人侵权法》(“ATS”) 定义推动客户进入下一阶段的行动 起诉申请人,该法赋予美国法院管辖权,以审查“外国人因违反国际法或美国条约而实施的侵权行为而提起的任何民事诉讼”。提交法院的争议点有两个:(1) 被告是否充虽然这五位大法官 分陈述了国内行为的事实,以推翻法院关于ATS不适用于域外的推定;(2) 如果是,像原告这样的美国公司是否享有ATS诉讼豁免权。法院未就第二个争议点作出裁决,而是裁定原告购买其可可的 胜诉,并驳回了第一个争议点的诉讼,因为被告未能充分陈述国内行为的事实来支持其ATS主张。